關於行李限制
對於存放行李的遺失、被盜、損壞等情況,營運公司不承擔責任,敬請知悉。
可存放行李
- 重量不足30kg的物品
- 容積不足0.25立方米的物品
- 長度不足2米的物品
不可存放的行李
- 超出「可存放行李」範圍的物品
- 爆炸物及易燃易爆物品
- 其他可能對其他乘客造成困擾的物品
- 本公司的禁止攜帶物品依據『旅客汽車運輸事業等運輸規則』第52條。
- 但請注意,若行李無法放入行李艙(收納空間),可能會拒絕存放。
- 自2012年4月1日起,謝絕攜帶寵物進入機場接駁巴士車內,敬請理解。

